未央区财务代理记账公司劳务报酬和经营所得的区别

未央区财务代理记账
2024-12-20

一、未央区财务代理记账法规上的定义


根据《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》第六条规定:


劳务报酬所得,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,包括从事设计、装潢、安装、制图、化验、测试、医疗、法律、会计、咨询、讲学、翻译、审稿、书画、雕刻、影视、录音、录像、演出、表演、广告、展览、技术服务、介绍服务、经纪服务、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。


经营所得,是指:


1.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、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,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、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生产、经营的所得;


2.个人依法从事办学、医疗、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;


3.个人对企业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、承租经营以及转包、转租取得的所得;


4.个人从事其他生产、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。


认真阅读上2599 - 副本.jpg述法规的朋友,可以发现:


两项所得所列举的项目中,医疗、咨询等是重叠的;此外,在给出的定义上也有相互一致的内容,劳务报酬为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,经营所得包括个人从事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。对于这些疑问,税收法规也没有给出进一步的解释,这就让我们无所适从,准确区分二者成为一个难题。


下面参考税局针对各个行业的特别规定或答复,梳理出区别劳务报酬与经营所得的特征是什么:


经营所得,一般是指有稳定的机构场所、持续经营且不是独立的个人活动而取得的所得。劳务报酬所得,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劳务活动而取得的所得。


经营所得的特征:有稳定的机构场所;持续性经营;不是单一个人的活动;投入的是生产资料、资本和活劳动生产成本、费用、税金、资金成本等相关成本。


劳务报酬所得的特征:没有稳定的机构场所、偶发性、临时性;个人独立从事劳务活动;投入的是活劳动;只有人自身的劳动成本。


上述关于劳务报酬和经营所得的区别只是一个参考,实务中还是要根据业务性质进行判断,具体情况具体分析,如实在难于判断,可以咨询当地税务机关进行沟通。


二、两者的重大区别


劳务报酬和经营所得作为两种不同的收入形式,个税缴纳的方法、税率均有差异:


(一)税率不同


(1)劳务报酬


劳务报酬归入综合所得,按照3%~45%超额累进税率按年计算缴纳个税。



(2)经营所得


按照5%~35%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税。



(二)缴纳模式不同


(1)劳务报酬


劳务报酬按照20%~40%的预扣率,由支付方预扣税款,年末同其他综合所得一起汇算清缴。



(2)经营所得


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,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,由纳税人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,并预缴税款;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。


(三)扣缴义务不同


劳务报酬由由支付方履行代扣代缴义务;而经营所得是自行申报。